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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想不到不用到法院,还不花一分钱就能把纠纷解决了,法院还认可我们的协议,真好”。
近日,黎平县人民法院尚重法庭到平寨乡组织一次巡回调解,法庭干警和当地乡村干部经过努力,由欧某华诉石某钱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顺利达成诉前调解协议。
巡回法庭设在平寨乡的法官工作站。此前,当地综治中心已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,但是就利息的最高标准、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顾虑,于是尚重法庭便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诉前调解,并就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,同时就双方的疑虑进行了专业的法律解释。
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:石某钱一次性支付欧某华货款本金22000元和利息1500元,共计23500元,并约定期限兑付。
调解成功后,双方以调解委员会之名签订协议书,再由双方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,一场巡回调解+司法确认,让案件圆满化解在诉前。
通讯员 吴凯富
编辑 吴思凝
编审 杨理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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